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中華民國憲法
第 四 章 總統
( 36年01月01日)
第 50 條
總統於任滿之日解職,如屆期次任總統尚未選出,或選出後總統、副總統均未就職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總統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