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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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 103年01月15日)
第 8 條
中央研究院院士職權如下:
一、選舉院士及名譽院士。
二、選舉評議員。
三、籌議國家學術研究方針。
四、受政府及有關單位之委託,辦理學術設計、調查、審查及研究事項。
院士會議規則,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通過,院長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