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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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 105年05月18日)
第 5 條
研究中心之設立,應經下列程序:
一、研究中心之設置應經本院評議會通過,由院長呈請 總統核准之。
二、院長遴聘院內外專家組成研究中心之學術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學諮會)。
研究中心下之特定研究計畫,得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院長核定,設置專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