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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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 四 章 機關權限、職掌及重要職務設置
( 111年01月19日)
第 14 條
上級機關對所隸屬機關依法規行使指揮監督權。
不相隸屬機關之指揮監督,應以法規有明文規定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