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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  ( 84年07月10日)
第 6 條
工程管理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公共工程計畫管理制度之研議事項。
二、關於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協調、配合、督導及考核事項。
三、關於公共工程計畫執行品質管理制度之研議及督導事項。
四、關於公共工程資訊體系之建立與管理事項。
五、關於公共工程計畫之其他工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