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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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 109年02月26日)
第 1 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處理法制事務,依本會組織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設法規委員會(以下簡稱法規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