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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辦事細則  ( 107年01月16日)
第 19 條
主管會報(以下簡稱本會報)由副館長或主任秘書主持,一級單位主管出席,並得指定業務相關人員列席。

本會報不定期舉行,協調事項如下:
一、館長交辦事項。
二、法規增(修)訂案。
三、館務會議指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