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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  ( 98年01月13日)
第 10 條
本辦法經院會通過後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七日院會通過之條文,自立法院第七屆立法委員就職日起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三日院會通過之條文,自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