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條
國會圖書館設三科,分掌下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關於圖書資訊之選擇採訪事項。
(二)關於圖書資訊之分類編目事項。
(三)關於圖書資訊之閱覽典藏事項。
(四)關於圖書資訊之參考諮詢事項。
(五)關於圖書資訊相關應用系統及資料庫之管理維護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新聞資訊之蒐集、分析及檢索事項。
(二)關於新聞資訊應用系統之管理維護事項。
三、第三科:
(一)關於立法資訊之蒐集、分析及檢索事項。
(二)關於立法資訊相關應用系統之管理維護事項。
(三)關於本館網站之管理維護事項。
(四)關於本館資源利用及推廣事項。
(五)關於本館出版品之編纂事項。
(六)關於國內外館際合作及交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