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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處務規程  ( 112年05月16日)
第 9 條
資訊處之職掌如下:
一、關於本院及所屬部會資訊體系之整合、協調、推動事項。
二、關於數位科技之導入與應用事項。
三、關於數位建設及資通安全之管理與維護事項。
四、關於數位能力培育之規劃與執行事項。
五、其他有關數位應用及資通安全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