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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 108年10月24日)
第 25 條
從事密碼作業、研發及鑑測人員著有功績、勞績特殊優良事蹟者,密碼作業督導機關得視其績效辦理獎勵或向主管機關申請獎勵或核發獎金。

前項經費,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