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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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
( 109年06月05日)
第 8 條
本會審議個案評鑑事件前,得先以承辦委員一人行準備程序。
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六條關於本會權限之規定,於承辦委員行準備程序時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