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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3年01月03日)
第 3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智慧財產權及成果所得收入歸屬本院部分。
二、外界補助、委託及合作計畫之勞務收入。
三、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四、本院育成中心收入。
五、受贈收入。
六、本基金孳息收入。
七、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