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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處務規程  ( 113年01月31日)
第 6 條
綜合規劃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二、國家發展前瞻議題之研究。
三、經濟規劃與國際經貿協定衝擊影響與計量方法之研究及應用。
四、雙語政策之規劃、協調、審議及推動。
五、國家發展業務之國際合作及交流。
六、國際經貿政策措施之研擬及審議。
七、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計畫之彙編。
八、國家經社發展資料之編製及推廣。
九、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