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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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處務規程
( 113年01月31日)
第 9 條
產業發展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重大產業政策之研究、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服務業、工業與農業產業發展計畫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三、核心戰略產業、產業創新、新創生態系發展相關政策與計畫之規劃、研析及協調推動。
四、能源產業與政策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五、產業政策之經濟分析,產業結構調整之規劃、研析,與國際產業合作之規劃及推動。
六、產業投資、產業金融相關政策之規劃、研析及協調推動。
七、產業發展公共建設計畫之審議及協調推動。
八、其他有關產業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