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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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委員會議議事規則
( 109年07月01日)
第 2 條
本會委員會議(以下簡稱委員會議)由本會主任委員及委員組成,由主任委員召集並為主席,主任委員因故未能召集或出席時,應指定委員代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