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勳章條例施行細則   第 一 章 總則 ( 70年09月23日)
第 6 條
依本條例第六條各款所列舉之勳勞,呈請授予勳章者,須其勳績確屬重大能臚陳具體勳績事實者為限,並應配合勳績事實適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