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家安全法
( 111年06月08日)
第 10 條
違反前條第一項偵查保密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於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違反偵查保密令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亦適用前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