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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 三 章 考試訓練及發證 ( 108年11月14日)
第 16 條
考試及格者,由主管機關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得以電子文件代之。其遺失補發者,發給考試及格證明。

及格證書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