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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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
( 101年08月14日)
第 7 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公告限制或禁止特定國家或地區之廠商或產品、服務參與採購者,該等廠商或產品、服務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