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第 五 章 保固保證金
( 108年11月18日)
第 25 條
保固保證金之額度,得為一定金額或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由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
前項一定金額,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金額之百分之三為原則;一定比率,以不逾契約金額之百分之三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