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 111年12月30日)
第 3 條
閱覽、抄錄機關檔案,每二小時收取新臺幣二十元;不足二小時,以二小時計算。

閱覽、抄錄國家檔案,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