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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 104年10月29日)
第 12 條
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