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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 101年08月03日)
第 15 條
調解成立者,調解費、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之數額及負擔,應記明於調解成立書。

調解不成立時,調解費、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由已繳費之當事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