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 101年08月03日)
第 6 條
非以請求或確認金額為調解標的者,其調解費為新臺幣三萬元。但調解標的得直接以金額計算者,其調解費依前條規定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