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機密檔案管理辦法
( 94年05月10日)
第 6 條
機密檔案應與一般檔案分別存放,並依機密等級分別保管;其微縮片或其他複製品,亦同。
機密檔案應另備保險箱或其他具安全防護功能之箱櫃,裝置密鎖存放之;必要時,應存放於保險室或密室中,並裝置警報及監視系統。
前項箱櫃、密鎖、警報及監視系統,至少每月應檢查一次,確保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