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   第 五 章 其他事務 ( 103年07月12日)
第 18 條
各樓層服務人員應負責分送信件、報紙、雜誌,開啟關閉貴賓室、會議室及會客室,管制非本樓層之賓客任意進出委員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