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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採訪規則  ( 111年10月28日)
第 5 條
為維護國會尊嚴,媒體採訪人員應於本院規劃之採訪區域內採訪。採訪時,應遵守本院有關規定,不得有鼓譟、喧鬧、破壞公物、妨礙辦公、吸菸、飲食及干擾會議進行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