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行政訴訟法
第 一 編 總則 第 一 章 行政訴訟事件
( 111年06月22日)
第 3-1 條
本法所稱高等行政法院,指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所稱地方行政法院,指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