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公務員懲戒法   第 三 章 審判程序 第 二 節 上訴審程序 ( 109年06月10日)
第 78 條
除第六十六條第三項之情形外,懲戒法庭第一審判決違背法令而不影響裁判之結果者,不得廢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