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憲法訴訟法
第 二 章 一般程序規定 第 五 節 裁判
( 112年06月21日)
第 30 條
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