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憲法訴訟法
第 九 章 附則
( 112年06月21日)
第 94 條
大法官審理案件之訴訟卷宗保管、歸檔及其保存規定,由司法院定之。
卷宗滅失事件之處理,準用民刑事訴訟卷宗滅失案件處理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