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第 二 章 智慧財產民事事件程序 ( 112年08月18日)
第 19 條
智慧財產法庭已就本法第九條第四項事件為本案終局裁判後,上級法院不得以其違背專屬管轄為由廢棄原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