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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約聘技術審查官及約聘商業調查官遴聘辦法  ( 109年07月28日)
第 6 條
約聘技術審查官、約聘商業調查官分別承法官之命,辦理下列事務:
一、案件技術或商業問題之判斷、資料之蒐集、分析及提供意見。
二、其他法令所定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