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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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
第 三 章 法官之司法倫理與監督
( 112年12月15日)
第 13 條
法官應依據憲法及法律,本於良心,超然、獨立、公正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法官應遵守法官倫理規範,其內容由司法院徵詢全國法官代表意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