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5年11月09日)
第 10 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必要性、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