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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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管理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07年06月06日)
第 8 條
主管機關應建立資通安全情資分享機制。
前項資通安全情資之分析、整合與分享之內容、程序、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