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  ( 110年08月23日)
第 12 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之業務涉及數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權責者,主管機關得協調指定一個以上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單獨或共同辦理本法所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理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