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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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11年08月30日)
第 8 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召集人指派之,協助召集人綜理本會業務;副執行秘書一人或二人,協助執行秘書處理本會事務,及工作人員若干人,辦理本會業務,均由國發會檔案管理局相關人員派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