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政黨與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保管或持有政治檔案調查程序辦法  ( 111年09月06日)
第 7 條
本會之調查不得於星期六、星期日、其他休息日或夜間進入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為之。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同意,或該處所非於星期六、星期日、其他休息日或夜間調查,顯難達成調查目的者,不在此限。

日間已開始調查者,得繼續至夜間。

前二項所稱夜間,指日出前,日沒後。<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