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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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與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保管或持有政治檔案調查程序辦法
( 111年09月06日)
第 8 條
軍事上應秘密之處所,非得該管長官之允許,本會不得進入調查;且除有妨害國家重大利益者外,該管長官不得拒絕。
本會進入軍事上應秘密之處所調查,應會同該管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為之。<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