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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  ( 112年02月21日)
第 1 條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後全球經濟挑戰,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調整產業體質及維持經濟動能,以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由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