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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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規則
( 112年05月11日)
第 11 條
調解小組於調解時,得囑託具專門知識經驗之機關、學校或團體鑑定,並得邀請專家、學者諮詢或通知相關人士說明或請當事人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前項鑑定人員及諮詢專家、學者之迴避,準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會組織準則第十二條關於調解委員迴避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