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民法  第 二 編 債 第 一 章 通則 第 五 節 債之移轉 ( 110年01月20日)
第 295 條
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之權利,隨同移轉於受讓人。但與讓與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者,不在此限。

未支付之利息,推定其隨同原本移轉於受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