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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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 一 編 總則 第 四 章 訴訟程序 第 六 節 裁判
( 112年11月29日)
第 239 條
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項、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七條至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二條及第二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於裁定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