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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 二 編 第一審程序 第 一 章 通常訴訟程序 第 二 節 言詞辯論之準備 ( 112年11月29日)
第 271 條
準備程序筆錄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
一、各當事人之聲明及所用之攻擊或防禦方法。
二、對於他造之聲明及攻擊或防禦方法之陳述。
三、前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事項及整理爭點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