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強制執行法
第 二 章 關於金錢請求權之執行 第 三 節 對於不動產之執行
( 108年05月29日)
第 83 條
拍賣不動產,由執行法官命書記官督同執達員於執行法院或其他場所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