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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法   第 三 章 破產 第 四 節 債權人會議 ( 107年06月13日)
第 119 條
破產管理人於債權人會議時,應提示第九十四條所定之債權表及資產表,並報告破產事務之進行狀況,如破產人擬有調協方案者,亦應提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