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 十一 章 地區公證人公會
( 111年12月08日)
第 94 條
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項所稱該地區民間公證人,係指地區公證人公會之會員及許可兼業律師者之贊助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