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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費支給標準  ( 105年12月30日)
第 2 條
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支給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報酬及鑑定費用,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依本標準辦理。